有機農業是一種較不污染環境、不破壞生態,並能提供消費者健康與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方式。
有機農業的定義,因為各國法規不同,隨著農業技術的演變進化,在愈來愈注重食安、食育的這個世代,有機農業法規的要求也日趨嚴格。有機農業也被稱為生態農業也是永續農業的一種。因各個國家法律或農業協會所使用的名稱、定義經常不同。在台灣農委會及農林廳則採用「有機農業」一詞。
根據農委會的定義:「有機農業是遵守自然資源循環永續利用原則,不允許使用合成化學物質,強調水土資源保育與生態平衡之管理系統,並達到生產自然安全農產品目標之農業。」 從2007年1月,農委會即開始實施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,將「有機農業」及其產品即納入政府的法律規範。有機農業一般共有的要求是不使用化學合成農藥、化學合成肥料、基因改造生物、動物及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非天然物質的農產品、生產加工過程。
有機農業相關標準在國際上有多樣化發展,許多國家皆有制定相關行政程序或專屬法律,來讓境內的通用基本標準一致化與法制化, 但相關驗證工作通常是開放給經認證的第三方組織, 各國行政機構僅進行各環節的監督。 相關標準的內容很大程度是基於一個在1972年成立,由世界各地有機農業組織合組而成的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, 根據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對有機農業的定義: 有機農業是一種能維護土壤、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的生產體系, 遵從當地的生態節律、生物多樣性和自然循環,而不依賴會帶來不利影響的投入物質。
有機農業是傳統農業、創新思維和科學技術的結合,有利保護我們所共享的生存環境,也有利促進包括人類在內的自然界的公平與和諧共生。
簡單來說:有機農業,不可以用除草劑、不可以使用化肥,更不可以使用農藥。